常見問答
廢活性炭應如何處置
1、廢活性炭的管理計劃必須向環保部門備案
《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并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企業不得擅自處置廢活性炭
《固廢法》第七十九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3、企業必須委托具資質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
《固廢法》第八十條 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
山東廢氣治理廠家提醒大家,VOCs廢活性炭應交由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處置,不可將廢活性炭隨意交給不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供貨商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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