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資訊
VOCs治理活性炭吸附設施自查要點
針對VOCs治理行業最常見的活性炭吸附設施,在企業內部自查時需要關注的基本要點:
1)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吸附劑時,其碘值不宜低于800mg/g。
2)工作溫度和濕度應符合:溫度T<40℃、濕度RH<60%;
3)活性炭表面不應有積塵和積水;
4)活性炭吸附箱是否足額裝填活性炭(1 噸活性炭通常只能吸附0.1~0.2 噸VOCs,根據VOCs 產生量推算需使用的活性炭,以活性炭購買記錄(含發票、合同等)、危廢合同、轉移聯單和危廢間暫存量佐證其活性炭更換量);
5)箱體內氣流走向及碳床鋪設應符合《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
6)在確保活性炭無積塵無潮濕的情況下,可采用VOCs 速測儀測處理前后濃度的方法快速判斷活性炭是否飽和(處理后濃度高于處理前濃度,即活性炭已達到飽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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